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益阳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限 公 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关于发布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在建项目经理部、司属各科室:由公司技术部编制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安全规定》,经公司经理部会审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益阳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 言近年来,由于我国建筑施工现场连续发生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重大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也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切实做好我公司项目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及正常运行,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内容共九章,包括总则,设备采购与报废,安装于拆卸,检验检测与验收,使用与维修,管理与监督,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岗位管理责任,附则.本规定由公司技术部负责管理和具体内容的解释,质安科负责发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反馈至公司行政办公室(电话:0737—440101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目 录第一章 总 则………………………………………………。。4—5第二章 设备采购与报废…………………………………….。5-6第三章 安装于拆卸…………………………………………..7—8第四章 检验检测与验收……………………………………。.8—9第五章 使用与维修…………………………………………。9-11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11—14第七章 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14—15第八章 岗位管理责任……………………………………...15-17第九章附则……………………………………………………17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公司管理需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使用各类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