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高工作业事故的发生,结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了该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管理范围内所有人员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3、安全职责 生产经理负责该项目范围内的所有高处作业施工,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指导建立有效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员负责所管区域的高处作业工作,并做好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员负责督促
4、作业管理要求 4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
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闪电、打雷、暴雨; (2)六级以上大风; (3)钢管上雨水未干; (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常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认真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
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