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24热度 1 已有 34960 次阅读 2024—11—20 09:05 |个人分类:标准资料| 城乡建设部, 建筑机械, 共和国, 中华, 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1364 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现批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JGJ33—2024,自 2024 年 11 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1、2。0。2、2.0。3、2。0。21、4。1。11、4。1。14、4.5。2、5。1。4、5。1。10、5.5。6、5。10。20、5。13.7、7。1。23、8.2。7、10。3.1、12。1.4、12.1。9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同时废止.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讨论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前 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二 OO 八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 2024] 102 号)的要求,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邗建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深化调查讨论,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建设部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进行了修订。本法律规范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基本规定;3、动力与电气装置;4、起重机械与垂直运输机械;5、土石方机械;6、运 输 机 械;7、桩工机械;8、混凝土机械;9、钢筋加工机械;10、木工机械;11、地下施工机械;12、焊接机械;13、其它中小型机械;附录 A 建筑机械磨合期的使用;附录 B 建筑机械寒冷季节的使用;附录 C 液压装置的使用.本法律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法律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 468 号,邮政编码 225001,电子邮箱:shiweidongjshj@126.com)。主编单位: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邗建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南京工业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上海市建设机械检测中心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上海市基础公司 天津建工集团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 江苏扬建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扬安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程 杰 施卫东 胡华兵 管盈铭 徐永海 沈永安 汪万飞 吴启鹤 严 训 汤坤林 曹德雄 耿洁明李耀良 徐 国 王军武 成国华 陈 峰 冯志宏朱炳忠目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