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 10%
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
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24]394 号)2、参照《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京财经二[2024]305 号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并按投资总额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万元 工程总概算 费率(%) 算 例 工程总概算 建设单位管理费 1000 以下 1
5 1000 1000×1
5%=15 1001~5000 1
2 5000 15+(5000—1000)×1
2%=63 5001~10000 1 10000 63+(10000-5000)×1%=113 10001~50000 0
8 50000 113+(50000—10000)×0
8%=433 50001~100000 0
5 100000 433+(100000—50000)×0
5%=683 100001~200000 0
2 200000 683+(200000—100000)×0
2%=883 200000 以上 0
1 280000 883+(280000—200000)×0
1%=963 根据建设法规,在计算出建设费用后才能按规定的费率取
3、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24]394建设单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