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项目负责人承包协议项目名称: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包方、承包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的彩钢板装饰安装系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承包范围乙方依据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承包范围为彩钢板墙体的安装,彩钢板天花安装,彩钢板门窗的安装,圆弧及相关彩钢板装饰的收边工程安装施工
如需要,应根据甲方的设计意念进一步对彩钢板装饰进行深化施工
第二条 承包方式1、承包方按承包范围的约定,包安装、包调试及负荷试验、包工包料、包通过验收、包工期、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方式进行承包
2、结算方法:本合同价格按发包方提供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实行总价包干,结算不作调整
若有增加签证变更部分则按实结算,所增加部分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均无异议综合单价为准,结算时签证变更部分不再增加相关配合和管理费用
第三条工期1、本合同总工期为个日历天,根据项目具体的进展情况由发包方通知开工日期
2、如遇下列情况,承包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投资方、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现场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承包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2)不可抗自然灾害因素
第四条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一)工程总价款本工程包干单价款为人民币 2 元按本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
(二)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后,发包方即向承包方支付元作为预付生活费
2、在该工程施工至 50%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0 元 为进度款
3、承包方需配合发包方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含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增加部分)的 95%
4、余款作为保修金
发包方在保修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