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丰时代广场 销售代理合同甲方(开发商):上海亿丰置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 235 号 15 幢 101 室乙方(代理商):上海团飞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景乐路 228 号 7 幢 B698 室丙方(分销方):上海德佑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699 号东方有线大厦 19 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销售代理甲方开发建造的《上海亿丰时代广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1、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上海亿丰时代广场项目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台路 800 号项目性质:商业委托销售范围:请根据销售范围作出勾选【□合同期内的所有可售房源;】【□乙方提供可销售房源明细作为合同附件;】【□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2、该项目的销售价格以乙方向丙方出具且经乙方签章确认的书面报价为准
若该项目的销售价格有调整的,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丙方根据调整后的价格向外销售
3、乙方承诺对外所有销售报价、折扣等销售措施保持一致
4、若丙方客户实际购买的房地产超出乙方委托丙方销售范围且经乙方审核同意的,则该房地产自行归属于本合同的委托销售范围之内
5、乙方委托丙方销售该项目,包含丙方自费进行有关宣传推介、带领丙方客户到访、协助丙方客户签署合同及督促丙方客户按时支付房款等内容
第二条 委托期限合作期限自 2024 年 7 月 20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合作期满后三个月内,有效客户成交,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结算佣金)
第三条 客户确认原则及有效期1、丙方陪同客户到访该项目营销中心时,须提交《客户确认单》(见附件三)(若乙方要求提供机打《客户确认单》的,乙方同意丙方可隐藏客户手机号码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