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平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施工场地点1、工程名称:成都市三圣片区粮丰幼儿园Ⅱ2、工程地点:成都市三圣乡3、工作内容:① 、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总平施工范围内的土建、铺装等全部工作内容(如 : 总平范围内的建筑物施工、构筑物施工、雨污水管道施工、化粪池施工、地坪砼施工、刻纹、铺装施工、条石堡坎挡土墙施工、防水施工、零星用工等一切工作) ; ② 、工程所有进场材料的合理堆放、合理使用、材料转运、材料的节约及 工完料清等一切工作;③ 、配合施工范围的抄平放线工作 ; ④ 、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等场区清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名)5、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名)第二条:施工工期、承包方式及劳务单价的约定1、施工工期:根据甲方的工期要求进行,从本工程开工至本工程结束为止 . 2、承包方式:该工程采纳劳务单包的形式 , 该单价为综合单价 ( 包含 : 人工、 机具、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人综合保险、材料节约、材料转运、交工卫生等一切费用)。3、劳务单价:本 工程的劳务单价见附表。 第三条:进度付款、工程验收及结算方式1、进度付款:每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 80%预付人工费(甲方每月 26 日对乙方进行现场收方,26~30 日双方签认收方数量等资料,甲方根据以上资料在次月 5 日前办理进度付款依据,造工资表);2、工程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并已按合同约定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完工验收,对甲方在验收中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即时处理完成并报请甲方组织复验,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竣工决算。3、工程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收方结算,结算审核认可后拨付工程造价的 90%,余款(工程造价的 10%)在工程竣工后 2 个月内付清。4、结算价款:以双方签订的清单单价进行计算.第四条:工程质量1、乙方严格按设计文件、现行法律规范、规则、验收标准组织施工。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及甲方主管单位、业主及监理的质量监督检查,检查中提出的问题乙方必须仔细改进,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部位,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若需返工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不定期的对乙方的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