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代理合同甲方:乙方:营业执照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法定代表:法定代表:联系电话:传真:联系电话:传真:甲方为“XXX”项目之开发商,现委托乙方为该项目之外围联合销售代理。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联合销售代理之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XXX(以下简称“本项目”);1。2、项目位置:XXXX;1。3、受托项目范围:XXX。本项目分期开发,分期推售,各期的实际推售时间和推售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结算面积以甲方与客户签订的《XX 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1.4、受委托物业类型为:高层。第二条 本合同服务代理期限2.1、甲方委托乙方项目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2.2、代理期满后,甲方视市场情况及乙方工作态度、服务质量、销售业绩等综合表现,可延长合作期限并另行签署合作合同。第三条 合作方式及客户归属3。1、甲方委托乙方外围联合销 售代理 本项目,乙方负责对可售住宅进行宣传销售,并跟踪服务认购后的所有流程。3。2、乙方销售团队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管理条例》,乙方派专人负责乙方销售人员的管理。3。3、在销售代理中乙方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服务,不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的利益以及甲方的利益和声誉。在市场开拓中,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文件资料中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乙方应予保密.3。4、甲方现场派出一名指定人员进行总体销控工作,以保证销控工作的真实、公平及透明。3。5、甲方指派工作人员负责乙方销售团队的培训工作,以保持对外资料的统一。3。6、乙方与甲方现有销售代理团队销售该项目的价格、折扣及其它销售条件须保持一致,最终销售价格由甲方书面确认.3。7、客户归属:乙方转介客户到达现场后与甲方签订《客户确认函》,并保证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即视为该客户为乙方客户资源。双方约定客户保护期为 30 天,在有效的保护期内,乙方客户资源如由非乙方销售人员成交(交付认购定金),佣金仍由乙方全部收取。3.8、经未成交的乙方报备客户转介绍的新客户,未通过乙方渠道成交的,不计入乙方有效客户,甲方不支付相关费用.但在成交前有该新客户报备记录的,计入乙方有效客户。第四条 双方权责4。1 甲方权责:4。1。1、甲方有权监督、督促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事项,涉及事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销售计划、策划方案、服务团队、现场管理、工作流程等,并有权对上述事项进行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