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稿各位领导,大家上午好
今日和大家一起探讨房地产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管理有关问题,各位在施工方面都是专家,我们相互学习相互沟通
我从律师的角度,结合多年的司法实践,谈一谈我的体会
房地产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有很多种,其中主要有工程内容、工程量变更、签证、索赔、工程转包、分包、工期、工程质量、黑白合同、工程价款以及工程结算等方面的法律风险
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处于主动地位,签订合同后,受制于人的情况比较多见
如何控制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一项重要课题
我们接触的很多房地产公司,在建筑施工合同履行过程管理方面存在如下问题:1、没有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或者有制度没有真正落实;2、不重视合同交底;3、施工过程中不重视索赔与反索赔;4、没有做到“文书化往来”或者法律文书不严谨,产生纠纷
5、资料、证据意识不强,不注意平常收集,用的时候处于被动
关于第一个问题
风险管理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企业经营管理中重要组成部分,相当于人体免疫系统
法律风险管理是其中的一部分,贯穿于整个企业管理中
风险管理体系实际上是有一系列管理制度组成,针对法律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处理的制度体系,它的重点在制度设计要完善,制度执行不打折扣
这个问题讲起来很复杂,今日就不讲了,我们重点关注合同履行过程中几个重点问题
第一、合同交底通常,双方在进场后都会有“技术交底”,企业内部一般也会进行技术交底,但很少有制度化的“合同交底”
1、交底的作用:工程师及有关人员了解合同内容、增强合同意识;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界限,工作程序;提前发现合同问题和潜在的风险,重点关注和实行措施
2、交底应达到的核心理想目标有关人员对合同中的风险条款了然于胸,能够主动从法律证据的角度思考、理解合同的履行
例如,应付款条件要能够认识到:什么时候该付款,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