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号:2 栋 协议编号:ZCWY-JX-0 01 罗湖区翠竹街道田贝四路金星市场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甲方(搬迁人):深圳市卓创置业有限公司乙方(权利主体及共有权人):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甲方(搬迁人):乙方(权利主体):身份证号码:乙方(共有权人):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号宗地城市更新项目(即“城市更新项目",下称“本项目”)所涉搬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被搬迁房情况1、被搬迁房(或下称“乙方物业”)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田贝四路南侧住宅综合楼 2 栋房,房地产证号为,权利人为,身份证号为,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具体情况以乙方物业房地产证记载为准);双方确认乙方物业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被搬迁房的其他情况(如抵押、查封、诉讼等):
第二条 房屋搬迁补偿方式及内容1、搬迁补偿方式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自愿选择产权调换作为搬迁补偿方式,且乙方要求产权调换两套回迁房,甲方予以同意
即双方同意用位于本项目内第 10 层以上(含第 10 层)用途为公寓、40 年产权的两套房作为回迁房(下称“回迁房"),具体位置以深圳市规划部门最终的批文为准
如本协议安排与主管部门最终核发的文件规定不一致的,则就相关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以另行协商确定的内容为准
2、回迁房总建筑面积被搬迁房建筑面积与两套回迁房总建筑面积的置换比例为 1:2,即两套回迁房应得建筑面积总和为平方米,且套内建筑面积总和不低于平方米
3、回迁房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1)乙方在选择两套回迁房时,必须在可选择的回迁房中选择两套建筑面积总和最接近乙方应得建筑面积的回迁房
面积差异原则上不得超过 3%
(2)如两套回迁房实际建筑面积总和与本协议约定置换面积有差异的按以下方式结算:如两套回迁房实际建筑面积总和不足本协议约定置换面积的,由甲方根据交房时的市场价向乙方补偿差价;如两套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