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姓名: 承租方(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将位于 XX 市 XX 区 XX 小区 X 号楼 X 单元 X 号的房屋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XXXX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用期为 年
2、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XXXX 元(大写:XXXX 元整),房屋租金缴纳方式为每三个月交付租金人民币 XXXX 元整(大写:XXXX 元整)
乙方于承租日支付头三个月的租金人民币 XXXX 元整(大写:XXXX 元整),并支付押金人民币 XXXX 元(大写:XXXX 整)
乙方负责在每三个月房租到期前 15 天缴纳房租给甲方
如乙方逾期不缴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3、乙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卫生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于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以上各项费用
租赁到期还房时,上述费用乙方无任何拖欠且所租房屋内相关设施物品完好无损,甲方全部返还押金人民币 XXXX 元(大写:XXXX 元整),如上述费用欠费或房屋设施及物品因乙方造成损坏则由乙方补交、赔偿或由甲方在该押金中扣除,甲方返还乙方扣除后所余押金
4、在房屋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乙方不得将房屋合租、转租、转借、转卖、装修
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犯罪、不道德、对四邻有损害、阻碍或干扰等活动,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甲方保有收回住房的权利
5、乙方租赁期间应自觉爱护房屋各种设施和物品,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及室内物品,对消耗性物品(如洁具、水龙头、门、窗、锁具、墙砖、地砖、木地板等)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坏应由乙方维护修理,租赁到期保持物品完好和使用性能
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房屋水、电、暖、燃气、家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