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企业经营管理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南昌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24 年 8 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考核内容 2 第三章绩效收入的确定 2 第四章考核计分方法 8 第五章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状 9 第六章绩效考核程序 9 第七章经营者经营风险预期账户 10 第八章附则 1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进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持续改善经营状况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经营管理综合绩效考核根据产权管理关系依法进行,总公司负责其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所属企业负责其全资和控股子企业的综合绩效考核工作
总公司每年依据与企业经营者签订的《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状》对下属企业进行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经营班子和职工绩效收入挂钩
第三条 企业经营绩效收入根据企业所处行业、资产经营水平和主营业务等不同特点,并综合考虑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绩效、经营规模、承担的经营责任和风险等因素,按年度确定并支付,并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2、坚持责任、权利、风险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与绩效收入挂钩的原则;4、坚持按贡献分配和注重公平的原则;5、坚持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内容第四条绩效考核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企业产业特征分成经营性企业和非经营性企业
经营性企业是指能产生主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如:运营分公司、置业分公司和地产公司;非经营性企业是指为完成某一单项任务、不产生主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如:建设管理分公司
第五条考核指标分为财务绩效指标、行业绩效指标和管理绩效指标
具体指标内容、权重和考评标准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状》中确定,并结合企业进展阶段、经营侧重点适时进行调整
第六条 财务绩效指标由总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小组根据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进行考核;行业绩效指标、管理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