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井承包合同甲方:乙方:现甲方将齐河县华店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新建机井部分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
甲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第一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应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山东省齐河县华店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五标段二、分包工程:部分机井包括钻孔、下管、封填、成孔、洗井等内容
依据水利部打井法律规范进行实施
三、工程地点:齐河县华店乡,具体定位由甲方定
四、工程设计:井管直径 500mm,井深按实际下管数量计算,出水量达到 40 立方米/小时
五、承包方式:乙方采纳包工、包料方式进行施工
六、机井质量:乙方采纳先进技术和设备及钻井工艺进行施工,在钻井竣工后,乙方必须对其所钻机井进行洗井,确保所钻机井:1、出水量达到 40立方米/小时以上
2、含盐量符合国家标准
3、水温:根据井深测定,以井口出水温度为准
4、成井工艺按水利部机井技术法律规范进行施工,保证井壁圆直,下泵顺利,洗井达到水清砂净,符合法律规范要求
5、洗井完毕后,实际测量井深度,需达到要求
七、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1、本工程按甲乙双方商定的造价 120 元/米
2、拨款方式:根据业主拨款情况,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50%后,拨付本分项工程总造价的 30%;完成后拨付 30%;竣工验收后拨付 30%,余款 10%作为质保金,按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支付
八、甲方责任与义务1、协调同业主及当地政府的关系,占地、迁占等所有合同工程外所发生的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测量、放线、定位、资料整理等事宜
3、及时按约定拨付工程款
4、监督乙方在施工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有权督促整改隐患
九、乙方责任与义务1、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合同工程
2、科学合理安排劳动力及机械、合理垫付工程款,保证工程正常进行
3、听从业主方、监理方及甲方合理的安排及建议、监督等,协助甲方处理好同各方的关系
4、负责工程过程及保修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