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1条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应结合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档案资料和原始记录资料:1。 技术档案资料包括:1)设备及仪器仪表、工器具维护使用手册类;2)人机命令手册类;3)网络图类、中继方式图类;4)故障处理流程图类;5)机房平面图类;6)机房内部设备连接、管线连接系统图类;7)系统数据、配置数据、用户数据类;8)用户资料类;9)应急预案类;10)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类及软件框图类;11)工程设计、安装、调测、开通试运行及竣工验收资料类;12)规章制度类;13)网络拓扑图、时隙应用图、光纤序号、电路槽路、告警信息对比表、网元地址与实际开放对比表、公务电话号码、ODF 架和设备的台账、标签;14)网络设备变更(割接、升版等)的实施方案、测试记录类;15)其它参考资料及文件。2。 原始记录资料包括:1)所有的管理本册;2)所有的维护作业计划表;3)所有的维护作业记录表;4)网管操作记录;5)配线资料、电路资料.第2条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1。 技术档案资料应专人保管,专柜集中存放,并定期整理,保持资料完整,防止失散造成失密、泄密。2。 技术档案资料不得任意抽取涂改。设备更改后相关资料要做相应的更改,实现资料与实物相符。设备调动时,图纸说明资料等应随机转移,原单位不得保留。3。 各类技术档案资料随设备保存,设备退网或报废时方可销毁.第3条原始记录资料的管理.1. 各类报表、质量分析表应按年分月整理保存,保管期限三年。2. 定期的测试记录、系统告警记录、值班记录等各项原始记录保存期一年.3。 重大故障记录应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