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院内护理中级职称评聘管理办法护理人员职称既是体现其理论知识水平和临床专业技能的重要因素,同时职称层次的高低也直接影响着护理人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从而影响医院护理工作的内涵和水平,最终决定护理学科的整体进展
为改善目前护理人员队伍职称结构总体偏低的现状,打造一支业务熟练、技术精湛、无私奉献的中级职称护理队伍,提高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质量
制定中级职称管理规定如下
一、成立院内职称评定考核组组长:院长副组长:副院长、护理主任、人力资源主任成员:护士长二、护理中级职称申报条件(参照地方中级职称评审条件)1、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医院各种规章制度;(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2、中级职称具备条件之一;(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 8 年;(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护师职务满 7 年;(3)职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护师职务满 5 年;(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护师职务满 3 年;(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3、通过国家护理中级资格考试及英语考试者;4、任护师以来统计源期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国家级、省级正规刊物 5 篇以上;5、具有较强的带教能力,是科室、或医院指定带教教员;6、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科知识、技能,每年院内考试 85 分以上;7、护师任职以来被评为优秀护士、优秀医务工作者、院内嘉奖一次以上荣誉者;8、任护师以来年平均晚夜班数量超过 80 次以上,门急诊科 24 小时急诊班计数为 1
特别岗位需要不上晚夜班者应有科室申请、护理部审批备案
9、护士长、护理骨干优先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中级职称申报;(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 3 年;(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 1 年;(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间内;(4)受到病人或其家属投诉不满 1 年;(5)仿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 2 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