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法基本原则基 本 原则解释及举例税 收 法定原则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所有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 收 公平原则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承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承担能力分派,承担能力相等,税负相似;承担能力不等,税负不一样。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税 收 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前者规定有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规定提高税收行政效率实 质 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与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承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有关外观和形式(二)税法合用原则合用原则解释及举例法 律 优位原则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深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例题·单选题】如下不符合税法优位原则的说法是( )。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B.我国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效力具有同等效力C.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D.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答案】B法 律 不溯 及 既往原则即新法实行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合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新 法 优于 旧 法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一样规定期,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尤 其 法优 于 一般 法 原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尤其规定期,尤其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尤其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则高于作为一般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实 体 从旧 , 程序 从 新原则即实体法不具有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有一定溯及力【实体从旧举例】5 月税务机关对某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某企业在 4 月至 4 月没有代扣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4 月至 2 月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额是每人每月 1600元,3 月 1 后来工资薪金扣除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元。按照实体法从旧原则,在追缴少扣税款时,对 4 月至 2 月按照每人每月 1600 元扣除生计费,对 3 月 1 日后来按照每人每月元扣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