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一队管理制度2013 年 1 月 16 日掘进一队管理制度一、出勤制度1、每班小组人员不得少于 9 人
2、小组在确保 9 人的前提下,可以在班前会以后,写请假条向当天值班人员请假
绝对不允许其他人代请或打电话请假
3、若无故旷工给予经济处罚,旷工 1 天 50 分、 2 天 100 分,依次类推
旷工超过 4 天(不包括 4 天),停止其上班
二、劳动纪律1、正队级、副队级、材料员、核算员、修理工及特别工种作业人员必须 24 小时开机
假如因个人原因,影响生产,根据情节严重,给予 100—300 分不等的处罚或处分
2、地面人员必须在早晨 7:00 以前到达队部,中午在地面人员必须全部参加中班班前会(如有事必须向队长或书记说明事情原因,经允许方可离开),下午必须待队领导开完矿碰头会回来,交代完事情以后,方可下班
3、班前会时间
夜班 21:20、早班 5:20、中班 13:20 之前必须到达会议室坐整齐
迟到 1 分钟 10 分,2 分钟 20 分,以此类推;超过 5 分钟,不准开会下井,待第二天在圆班做检查并扣 100 分以后,方可上班(字数不得少于 200 字)
班前会时间根据矿班前会文件执行,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4、会议室必须保持宁静,绝对不允许打闹、起哄
若发现一次,请自觉离开会议室
5、任何时候、任何地点,绝对不允许出现打架斗殴、吵嘴等事情发生
一旦发生,不管是谁的原因,停止上班
6、井下严格执行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个人、集体不交接班,给予计工不计分
7、杜绝早升坑、迟下井等事情发生
若发现一次早升坑,除矿上经济处罚以外,队部再给予加倍处罚
8、签到不下井人员,除勾工以外,另外扣 300 分
9、值班队干部、材料员必须全天候 24 小时坚守岗位,绝对不允许出现脱岗
三、安全管理1、杜绝人身伤亡及二级非伤亡事故发生
2、控制“一般"三违,杜绝“严重”三违,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