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推广服务合作协议甲 方:联系人:电话:邮 箱:联系地址:乙 方:联 系 人:电 话:邮 箱:联系地址:鉴于: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企业法人,旗下拥有并运营“”(以下简称“甲方平台"),拟委托乙方平台为其开展网络推广服务。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旗下拥有并运营“”()”(以下简称“乙方平台"),能够为有需求的客户提供网络推广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以达成长期密切的合作,实现共同进展,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于上海市静安区达成本协议如下:第一条 合作内容1、合作方式:乙方向甲方推送 CPA\CPS。在双方合作期限内,乙方将通过自有的网络及现有资源平台发布有关甲方市场活动信息以及产品信息,使得甲方获得有效注册用户。经由乙方市场活动指引至甲方在乙方网站或平台上的产品展示页面,主动验证手机号码注册成功的用户为有效注册用户。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第六条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第二条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未提出继续合作意向的,合同到期终止。第三条 服务费用结算标准与结算方式3.1、任何情况下,根据本协议支付的所有款项均应根据人民币进行结算。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双方为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合作事宜而各自发生的费用由该方承担。3。2、在本协议期限内,每日的服务费用按以下方式结算:当日有效注册用户数*元。3。3、有效行为数据统计标准:有效注册数据以甲方统计为基础,甲方应确保后台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如乙方对统计数据存在异议,乙方可通过相关途径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甲方开放端口、提供详细名单数据或乙方自身测试、申请第三方审计等)对统计数据进行核实,并以核实后的双方确认的数据为准.3.4、对账:每月初的前 3 个工作日完成,甲方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对账单发至乙方约定邮箱,乙方收到邮件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上个月的各项合作数据、服务费总额及明细列表进行确认。如在指定时间内未做确认视为已认可甲方的服务清单,双方根据确认的数据结算相应的服务咨询费.3。5、结算方式: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当月结算上月费用.经双方对费用确认一致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结算单,甲方收到后在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算全部费用。甲方延迟支付乙方服务费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自延迟支付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