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行分管理制度一、操行分的定义1、定义操行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的操守和品行,包括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习、纪律、劳动等各方面的进展变化情况的客观评价,以分数的形式对学生进行量化考核,是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考评,以达到法律规范学生行为的目的
2、标准操行分评定分为四个等级,优为 90 分以上,良为 80-—90 分,合格为 60—-79 分(含60 分),不合格为 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
二、操行评定考核细则第一条 学生操行分考评量化原则凡成都郫县希望职业学校的学生,个人的品德表现实行量化考核,每个学期入学的操行均以 80 分为基础分,实行按实际表现加、扣分制
第二条 操行考核主要由辅导员、学生处负责,根据学生个人表现,严格根据加、扣分细则考核,做到加分有理,扣分有据,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 操行评分实行系统管理,加分、扣分均在学生管理系统上如实记载
第四条 操行评分加、扣分细则:一、有下列行为者,扣操行分 2 分
1、迟到、早退、课堂违纪
2、乱扔垃圾或随地吐痰
3、在公共场所吸烟
4、不打扫教室或宿舍卫生
二、有下列行为者,扣操行分 3 分
1、到处乱刻乱画
2、男生留奇异发型
3、男生佩戴首饰(手镯、戒指、项链类除外)
三、有下列行为者,扣操行 4 分
1、对重大违纪现象知情不报
2、毁坏绿化,采摘花朵,折断树枝
3、旷课 1 节
四、有下列行为者,扣操行分 5 分
1、破坏公物
2、在集会上喧哗、起哄、打闹
3、在校园内违规贩卖商品
4、强行出入宿舍区门
5、在公共场所男女生之间有亲热行为五、有下列行为者,扣操行分 8 分
1、私自下河、塘、堰洗澡的
2、采纳不正当手段开门入室
3、私造假条或涂改假条日期
4、私自留宿校外人员
六、有下列行为者,扣操行分 10 分
1、赌博、酗酒
2、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500w)3、观看淫秽书刊,淫秽录像或传播淫秽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