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支援生产管理办法目 的:在保证完成行政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合理抽调行政人员支援生产,提升公司生产力量,使公司产品能及时交货;同时,法律规范支援生产的申请、审批、操作、跟踪、考核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具体内容:一、机构职责划分(一)生产中心设行政助理人员负责行政支援生产的申请;(二)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行政支援生产的审批、组织、跟踪以及考核
二、申请、审批流程 (一)申请生产中心需提前2 天向总经理办公室提交《行政支援生产申请表》( 见 附 件 1 )
( 二 ) 审 批《行政支援生产申请表》由生产中心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总经理逐级审批,总经理办公室存档
如申请项目有争议,需配合各部门工作安排合理调整后,审批
三、组织要求 (一)审批核准后,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下发行政支援生产工作安排通知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行政支援生产工作安排抽调部门相应人数的行政人员支援生产
(三)各部门人员选定名单应在通知下发后 24 小时内回馈给总经理办公室
(四)总经理办公室根据行政支援生产人员名单拟定每天的支援生产小组及组长,并将《行政支援生产人员工作安排表》(见附件 2)下发各部门行政助理,由其通知到个人
四、跟踪及考核措施 (一)行政人员支援生产小组组长与生产中心对应负责组长跟踪行政人员出勤和工量统计、核算;(二)人员出勤和工量情况,在支援生产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由各支援生产小组组长统计汇总形成《行政支援生产工量统计表》(见附件 3),生产中心负责人编制《行政支援生产总结报告》(见附件 4),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三)《行政支援生产工量统计表》、《行政支援生产总结报告》作为计量工资发放的依据和部门负责人季度考核依据;同时,对于支援生产不积极、汇总汇报不及时的情况,给予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当季季度考核扣减 1 分/次的处罚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编号为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