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公司的收发文处理工作,确保文件能够及时上承下达,发挥承上启下的枢纽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法律规范收发文工作,就收发文作如下规定。一、 收文处理程序 收文处理的程序:收文、登记、拟签、阅批、分流、承办、归档.1、收文登记。凡是从外部送达本公司的文件,包括上级来文、公司内部来文、其它来文(传真、信函和其它文字材料),一律由公司前台文员负责签收,根据文件内容对其进行整理登记(附件一)《外来文件登记表》,并填写《文件传阅卡》(附件二)报行政部负责人拟签分流.2、文件拟签行政部负责人对前台文员报送的文件提出处理意见后,及时交呈阅领导。3、文件阅批来文经行政部负责人拟签后,承办文员应按来文的拟签意见及时呈送领导及相关部门阅批,阅批的文件应在 3 日内签批并退回行政部,紧急文件应于当日批后退回。4、文件承办行政部综合文员根据领导阅批指示,及时向其他领导或有关部门转交.文件需转交的部门在行政部《文件传阅卡》上签字后给本部门留复印件一份,接收部门需根据领导阅示意见办理.承办:政府机关要求办理、领导批示办理及其它需要办理的公文由有关部门承办。属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该部门办理。各有关部门收到公文后按规定期限及时办理。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承办的公文应由主办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商办理。需报请上级领导批准的事项,由承办部门提出办理意见并代拟文稿,交行政部负责人签发上报。5、文件归档所有文件统一归档行政部综合文员。二、收文、传阅工作要求1、对所有的文件、资料,行政部要责成专人负责登记和保管。要注重收文工作的时效性,做到法律规范化、制度化。2、传递文件资料须遵循先领导后部门、先行政部后主办部门原则。3、对领导批示急办的文件,有关部门要及时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呈报相关领导.对于需要承办的急件,前台文员须在收文当日完成登记、拟签、阅批、转交承办部门的程序。4、文件在转递时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和接受人均要在各自的收文簿上签字登记,以分清责任。5、各部门所承办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年终归档.6、所有收文均应在行政部登记编号(详见附件三),个人不得保存文件正本。外出开会带回的文件,汇报或传达工作后应及时交行政部登记编号传阅,不得滞存。7、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所有的重要文件和资料不得随意放置,不得私自带到公共场所。 三、发文处理程序公司所发出的一切文件材料,统称发文。发文处理包括:拟稿、核稿、会签、签发、打印、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