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收据管理办法一、目的为适应公司进展,法律规范财务部资金、票据及账证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收款收据的适用范围 收款收据是公司财务部统一设计的一式三联票据,用于证明公司收取款项发生的时间、金额及内容的收款凭证
三、空白收据的保管公司收据由财务部主管,空白的收据由指定的会计人员进行保管
四、空白收据的领用1、领用人领用收据时,保管收据的会计人员必须《收款收据领用记录簿》记录登记,领用人必须签名确认
2、公司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确需领用收款收据的,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的同意,然后由部门经办人在财务部领取
3、收据使用时,由会计根据收款金额、内容据实填写,填写时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4、收据的核销,领用部门要妥善保管收据,定期在财务部核销,未及时核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领用人和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则
第三条 财务印章的分类: 1
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印章
包括财务 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2
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
包括现金收、付讫章,支 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名章、稽核章、已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财务部
第一章 财务印章的管理 第五条 集团财务中心负责印章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各公司财务印章的使用及管 理情况
第六条 各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
财务印章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 2
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
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