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讲稿之一解“校安”之困时间:2024 年 3 月 16 日 地点:综合活动室 主讲:王学文 当前,由学校安全事故导致“校闹”,已经成为继“医闹”之后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现在“校闹”轻则围攻学校、纠缠校长,重则聚众堵门、打砸校舍、冲击校园,甚至进行人身攻击等违法行为
另外加上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渲染和炒作,只要学校出现安全事故,无论大小轻重,无论校方是否有无责任,很快将学校和校长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使之不得不承受压力和非议,有的甚至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天地君亲师",自古以来是中国传统社会中最重要的精神信仰和象征符号,可如今倍受尊敬的老师为何沦落到被人指责,乃至问责之地,“校安”之困值得我们反思
一、困扰学校安全的“三大机制因素”1、法制缺失
针对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理,目前虽然有 2024 年颁布的《学生损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12 号令)和 2024 年实施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等部委第 23 号令)及地方一些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不仅缺乏法律强制约束力,还在损害事故如何补偿等方面缺乏具体规定
由于出现无法可依,所以造成社会上一些人“信访不信法”,信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甚至部分领导存在“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的错误思想
因此,国家层面尽快出台《学校安全法》迫在眉睫
2、政策缺陷
我国目前学生意外损害事件处置相关配套政策保障仍不健全,如针对学生意外死亡保险理赔过低、政策对一些部门职责界定不明确等
一旦出现事故,就要求学校当事人作无原则让步,殊不知这样是非不分,牺牲原则和稀泥的做法,只会“按住葫芦浮起瓢”,让一些人看到了“闹”的好处,只会给事故善后处理留下隐患
包括部分校长有“息事宁人”的想法,这些都是助长这种社会不良习气的“催化剂”
3、管理缺位
学校安全事故频发与所在学校日常管理是密不可分的,与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