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院〔〕16 号有关印发《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参与竞赛获奖奖励措施》的告知各系部、有关处室:为充足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组织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我院师生的综合素养,增进我院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发展,提高我院的关键竞争力,现将《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参与竞赛获奖奖励措施》予以印发
一、本奖励措施所指的竞赛是指与教学有关的,能反应和增进我院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水平和学生技能水平的各类赛事
重要分为教师参与的教学竞赛、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的科技和文体竞赛
二、我院师生参与竞赛必须通过学院教学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参赛
否则,不予奖励
三、竞赛获奖奖励每年度申报核算一次,逾期不再奖励
四、教务处负责核算每年度师生参与竞赛的获奖奖励,各系部做好初审和申报工作
五、获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对应奖励,并予以对应的处理
六、本措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奖励措施自动废除
附件 1: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竞赛获奖奖励原则附件 2: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参与竞赛活动申请表附件 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参与竞赛获奖奖励审批表 二○一○年五月四日主题词: 竞赛获奖 奖励措施 告知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5 月 4 日印发 (共印 20 份)附件 1: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竞赛获奖奖励原则1
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国家、省级、市级教育与劳动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含毕业设计评优)获得团体、个人奖奖励见下表: 级别金额奖次 (元)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团体一等奖辅导奖050001000团体二等奖辅导奖130001500800团体三等奖辅导奖80001000600个人一等奖辅导奖1000030001500800个人二等奖辅导奖60001000600个人三等奖辅导奖400010005004002
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国家、省级、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文体活动竞赛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