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责任书(施工)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水利局 施工单位:为了加强工程的工程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确保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施工合同》等,签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本工程质量目标是: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其中:单元工程合格率 100%;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全部合格;单位工程外观质量等级≥三级(得分率 70%以上);无工程质量事故。 二、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具有以下责任:(一)在施工现场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及主要责任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负全责,并及时公开信用信息,确保实现质量目标;(二)项目经理必须全面贯彻和执行各种有关质量的政策、法规、制度,落实各项质量保障措施;(三)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四)按工程规模设置质量管理机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五)按规定对职工进行“三级”质量安全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提高质量意识;(六)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 技术法律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南水北调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通知,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仔细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施工条文,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七)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制定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八)按要求配备专职质检人员,现场所用常规检测仪器精度必须符合法律规范要求且在检定有效期内,质检人员均持证上岗,并不得擅自更换,接受建管单位、监理部的核查;(九)必须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半成品,送建设单位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单位见证下取样; (十)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切实加强质量检验工作,严格工序管理,仔细执行“三检制"和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并做好记录,仔细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及时做好工程质量评定记录,保证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十一)落实质量追溯制度,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行现场操作人员实名签名制,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十二)不得将其承接的工程项目进行非法分包和转包;(十三)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西藏自治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