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制度1 工程概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延安市志丹县颐园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 编制目的为了在工程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强制性技术标准和安全法律法规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监督实施细则。3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道路工程部分)》2)建设部 81 号令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3)国务院令第 279 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5)《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6)《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7)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规程、标准4 施工强条实施组织机构4。1 施工强条实施组织机构图4。2 人员职责4。2。1 项目组长:项目总工为整个强制性条文实施的总负责,在分部工程交接、中间验收、土建交付电气安装和单位工程验收中组织全体强制性条文实施小组成员对实施效果进行整体检查验证.4。2.2 项目副组长:协助项目总工工作,负责对本专业强制性条文的策划及实施,验证分部、分项工作的强制性条文实施检查,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进行阶段性学习.对重要部位的强制性条款实施和判定、检验做出决定。4.2.3 组员:负责在施工操作过程中对强制性条文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检验批验收中的判定工作,对不符合项及时进行整改,并形成记录.对重要部位的强制性条款实施和判定、检验情况及时反馈至上级负责人。在项目总工的组织下编制本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各专业工程师编制本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部位的策划,组织常常性自查;项目领导小组应根据工程进度及工序要求,组织阶段性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仔细整改,建立强条实施台帐;4.2。4 协同监理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复验与闭环管理5 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5.1 强制性标准的管理5。1。1 标准的收集、采购,适用性识别与确认5。1。1。1 收集、采购:项目部采购发放5。1。1。2 适用性识别与确认:由项目部质量、安全主管部门负责5。1.2 标准的发放、领用:参考文献及标准集中存放于项目部资料室,查询时可在资料室直接查阅,为便于其他人员查阅,其标准不得随意带出资料室. 5。1.3 本工程本专业有效法规、标准及影响因素清单5。1。3。1 本工程适用的法律、法规、法规性文件清单;组长:李飞副组长:徐万鹏路基班:徐万鹏路面班:陈建强安全组:马贵彪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