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废水排放管理办法编制:胡文浩 1056203805@qq
com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止施工过程中废水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隧道集团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施工区域内地表水体及地下水体污染的防治
第三条 各分部是施工过程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各分部经理要对现场环保工作负全责,接受经理部及当地环保部门监督管理
第四条 所有员工有责任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不良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第二章 施工废水排放标准第五条 施工废水排放标准执行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第六条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三章 施工废水污染防治与管理第七条 工程项目开工前,各分部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和工程所在区域的环保要求,仔细制定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因施工造成对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
第八条 各分部的工程项目,必须将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应当纳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含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措施)报经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
第九条 各分部要确定环保管理主责部门,配备专兼职技术人员,并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废水污染防治的日常检查工作
第十条 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整修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施工场地环境第四章 污水排放管理控制措施第十一条 施工场地规划、布置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根据“安全、环保、合理、适用”的原则规划布置施工场地内排水沟、集水井、沉淀池位置
根据不同施工场地设置污水排放系统
明挖桥梁基坑周边设置排水沟,并设置三级沉淀池,桥梁基坑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设置临时集水井,将施工污水集中收集,通过大功率的抽水机排至桥梁基坑周边的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