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案编制导则S—-适用条款GB/T 19001 7。1 GB/T 50430 10.2GB/T 24001 GB/T 28001 1 目的对本组织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进行法律规范、管理,以保证其满足本组织 QEOHSMS管理体系规定的要求。2 范围适用于本组织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有特别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的管理与控制,以及其它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管理与控制。3 术语本程序采纳 GB/T 19000-2024《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 50430—2024《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法律规范》、GB/T 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法律规范》、GB/T 19001—2024《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GB/T24001—202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2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法律规范》等标准中的定义、术语,以及 SCEGC 的 QB—MM—01-2024《QEOHSMS 管理手册》中所规定的有关术语.4 职责与审批流程4。1 科技质量处负责本导则的保持与改进.4.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编制施工方案.4。3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审核施工方案,并负责保存审核、审批记录。其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并负责审核,科技质量处审批。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由生产经营单位审核后,报科技质量处,由科技质量处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按要求进行论证。需总公司签章的,在履行完上述手续后可按要求办理。4。4 实行分包的专业工程,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由分包单位编写的施工方案,须经分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上报总包单位审批.需专家论证的,仍由科技质量处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按要求进行论证。4。5 如未通过审批,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重新修订并申报审批.论证报告提出的问题,生产经营单位应按要求修改完善施工方案后,再报科技质量处审批;如需重新论证的,由科技质量处按原程序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再进行论证。施工方案未经审批通过,不得组织施工。5 编制内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工程具体状况或特征、建设地点与环境特征、施工平面布置,必要时应配以图表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工期、质量、安全、环境等管理目标和要求;施工条件和周围环境情况,项目难点和特点等.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律规范性文件、标准、法律规范、图纸以及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