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桐梓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细则(试行)为了使本市以“一德三新”(即师德教育、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重要内容的全员培训和专题培训获得实效,将各项培训内容量化折算成学分进行管理,特制订如下学分管理细则。一、学分设置学分设基本学分和奖励学分两大类:(一)基本学分:为中小学教师参与继续教育必学必考课程应获得的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必修课。每门课程分三个环节进行考试考核:(1)理论环节:修满 240 个课时,考试考核成绩及格。(2)研究环节:能运用所学理论进行教育教学问题研究,完毕本轮“继教工程”规定的校本研究任务,经学校考核和市抽查合格。(3)实践环节:能将所学教育理论和教育技术运用于课堂教学,经学校考核和市抽查合格。以上三个环节都合格才能获得该门课程学分,基本学分修满 30 学分,即可获得本轮继续教育合格证。(二)奖励学分:将中小学教师参与选培、自修、教研、教学活动所获得的成绩折成学分登记,是对教师扩大知识容量,深化知识内容,提高教研教学能力和水平的一种加分鼓励。教师参与继续教育,基本学分修满 30 学分后,才能登记奖励学分。奖励学分按本管理措施登记,包括选培、自修、教研教学三项内容。(1)选派培训:包括管理者、培训者、骨干教师、班主任、学科骨干等培训。(2)自修:包括具有合格任职条件后的学历层次提高、获得本科第二学历、一般话水平和计算机水平等级提高。(3)教学教研:包括教育教学论文刊登、教科研活动或成果获奖、辅导学生参赛获奖等。二、学分计算与认定(一)基本学分计算与认定:对每门课程分三个环节(理论环节、研究环节、实践环节)进行考试考核,三个环节都合格,才能获得该门课程学分。基本学分修满 30 分为合格。凭考试考核成绩予以登记。教师继续教育必学必考课程课时学分分派表课程设置课时基本学分师德教育505新理念404新课程808新技术707学科教材10010合 计34034(二)奖励学分计算与认定:奖励学分按等级分派学分。必须是本轮继续教育期间参与的活动或获得的成绩才能登记奖励学分。奖励学分不反复登记,同类多级培训,只记一次最高学分;同一篇论文既刊登又获奖的,只记其中一项学分;同一活动、同一成果获多项奖或多级奖的,只记最高的一项学分。凭有效证件和有效证明登记(附复印件)。1、选派培训:教师参与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培训,返回后又开展再培训的,培训一次按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分别奖励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