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细则一、 总则1、为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稳步提高,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天理》、GB50300—2001 标准的内容及建设部、省、市建委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供各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本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依据。2、本实施细则没有涉及到的内容,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规范,本实施细则与法律法规和法律规范有抵触的地方,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规范。3、公司鼓舞各项目部积极采纳先进的施工管理办法、建立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鼓舞各项目部积极采纳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以提高工程质量。4、公司所属工程及全体职工应从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工程质量为己任,创优良工程秘书名牌形象,以“名牌效应"来带动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地方现行有效的标准、法律规范,《厦门市建筑条例》,企业内的施工技术标准.二、 质量管理体系1、公司质量管理机构总经理总工程师管理者代表副总经理总经办工程部总工室2、 项目质量管理机构 任 命三、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现场质量管理制度)1、质量例会制度① 项目部每周质量例会至少一次,具体时间由各项目部项目经理确定,并形成惯例② 项目经理主持每周质量例会,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及各施工班组长参加。③ 项目周质量例会上主要解决工程项目上出现的各种问题,如质量、安全、技术、工序配合、材料供应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做好会议记录,对在会上提出的问题,落实相关人员及班组实施,并跟踪验证。2、月评比及奖罚制度① 公同质量部门每月对公司范围内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检查评比,对制裁量检查综合评分在 85 分(含 85 分)以上的工程给予该项目部 300 元奖励,综合评分在 85 分以下的给予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 500/月元罚款。② 项目部项目经理每月底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施工班组长等对当月所干工程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评比标准依据项目部与施工班级签定的分包协议中规定的质量标准为准,评比奖罚按承包协议中规定的奖罚条款执行.3、三检及接检制度:① 班组自检、互检,查出问题自行纠正,不留隐患,对严重的隐患难与共应及时报告分管工长(施工员),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应符合验评标准,并达到合格以上。② 交按检,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分管工长(施工员)、专职质检员等到参加检查、验评。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