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区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细则一、奖惩的原则(一)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二)奖惩的及时原则:为及时鼓舞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三)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四)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五)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六)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时,应给予相应的惩处
惩处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二、奖励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2、奖励的种类分为:合理化建议奖、成绩突出奖、工作表现奖、奖金、晋级
3、奖励办法(1)、合理化建议奖即对公司未来的进展或待解决的问题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一旦被公司采纳,给予不少于 50 元的奖励,或将对其实施以后产生的效益进行评估,并按评估价的 1—20%奖励
(2)、成绩突出奖公司在营运期间每月评选“服务明星"
工作成绩优秀的员工,经部门推举,公司统一评比后即可当选
当选的“服务明星”除在公司宣传栏上张贴照片和事迹外,公司给予 200 元奖励
(3)、委屈奖员工在日常服务接待过程中,身心受到游客损害而忍辱负重,虽不被理解,仍坚持法律规范服务,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用实际行动感召游客行为,经部门申请奖励,根据事件性质,给予 100 元以上奖励
(4)、给予工作表现奖:A类嘉奖(20——50 元)书面表扬通报1) 遵纪守法,听从指挥,互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