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之债案例1、刘某承包西瓜园,收获季节突然病故.好友刁某因联系不上刘某家人,便主动为刘某办理后事和照看西瓜园,并将西瓜卖出,获益 5 万元。其中,办理后事花费 1 万元、摘卖西瓜雇工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共 5000 元。刁某认为自己应得劳务费 5000 元.关于刁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24 年卷三单选第 20 题) A.5 万元属于不当得利 B。应向刘某家人给付 3 万元 C.应向刘某家人给付 4 万元 D.应向刘某家人给付 3.5 万元【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开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选项 A 错误。本题中,刁某在没有法定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避开刘某的利益受损,主动为刘某办理后事并对其西瓜园进行管理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而非不当得利。 选项 B、C 错误,选项 D 正确。刁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要求受益人即刘某的家人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该必要费用包括:刁某办理刘某后事花费 1 万元、摘卖西瓜雇工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 5000 元,共 1。5 万元,不包括刁某要求的劳务费.因此,刁某应从获益的 5 万元中扣除 1.5 万的必要费用,向刘某家人给付 3。5 万元。2、张某外出,台风将至.邻居李某担心张某年久失修的房子被风刮倒,祸及自家,就雇人用几根木料支撑住张某的房子,但张某的房子仍然不敌台风,倒塌之际压死了李某养的数只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李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B。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C.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D。张某不需支付李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李某造成的损失 答案:C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开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本题中,虽然李某在帮助张某修缮房屋的时候存在利己意思,但是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张某的利益而为他修缮房屋,李某的行为成立无因管理.因此,AB 项错误,C 项正确。 另外,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管理人有权请求本人偿还其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本人有义务偿还。本题中,李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固房费用,张某应支付.因此,D 项错误。3、甲的一头牛走失,乙牵回关入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将牛压死。乙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各得款 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