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管网式气体灭火系统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蓟县供电局机房工程工程地点天津市蓟县供电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北京国泰瑞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二、编制依据: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法律规范》GB50116—982) 《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GB50016-2024;3)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66-20244)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法律规范》GB50370—2024;5) 《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A400-2024;6)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263-2024;7) 《ZTQ 型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系统》Q/CYZTQ018-2024;8)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303-20249) 《火灾自动报警通用技术条件》GB471710) 业主工程进度安排计划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三、工程内容简介本工程为独立的气体灭火系统,火警控制盘设在本层,负责本系统信息的通讯、显示、管理和控制,并通过预先编制好的智能化程序自动或手动输出控制信号,从而向相关消防设备发出动作指令,同时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撤离,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报警信号、故障信息、联动信号等分别显示在控制盘上
1)系统控制:本系统设有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2)当采纳火灾探测器时,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
根据人员安全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应有不大于 30 秒的可控延迟喷射;对于平常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
3)手动控制装置应设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面 1
4)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在储瓶间内或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无论系统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均能在一处完成系统启动或急停的全部操作
四、防护区的要求:1) 防护区必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