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用明火审批制度一、 编制目的有效法律规范非规定地点动用明火(电焊、气割)作业管理,防止出现火灾及相关事故
二、 审批程序明火作业必须到部相关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同意后方可施工
凡是在非规定地点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表
明火作业时间超过一天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经分管领导、相关部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施工
1.在办理审批前根据作业现场情况编制好动火措施及灭火方案
2.在办理审批表过程中必须将审批表内容填写清楚,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核实清楚后予以批准,并签署意见及注意事项
3.《动火审批表》当天有效,遇特别情况延期的必须向有关部门关领导提前申请
经同意后方可延长施工时间
4.明火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施施工场地点及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表》所列各项安全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对提出意见立即整改
5.安全部门应安排专人检查,督促施工人员安全施工
6.对违反明火作业要求人员,安全部门视情节作出处理
动 火 审 批 表 编号:[ ] 动火项目申请单位动火部位动火时间动火负责人动火操作人现场负责人安 全 防 火 措 施及要求: 见附页承办人检查审核意见: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机电部门意见:总工程师意见:动火前防火安全教育;1、遵守动火时间,动火前清除现场易燃、可燃物
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动火结束要清除火种
2、动火负责人、监护人、动火操作人要仔细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
3、针对动火现场的消防特点,制定灭火实施方案,配备并会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4、对于储存或处理可燃气体、液体、粉尘的设备,动火前应当进行清洗、置换等安全处理
5、做到“四不动火”
(1)预防火灾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3)现场没有消防安全人员不动火
(2)不在未经批准的地方动火
(4)大风天、雨天不在室外动火
附页:防火安全措施⑴施焊前、必须将施焊地点周围易燃物清除洁净,并接好水管洒灭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