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报业集团晶报编采与职能人员考核管理措施(草案)深圳报业集团晶报编委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考核目的本管理措施是为了科学评估晶报编采与职能人员的工作业绩,充足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引导鼓励员工开发自身潜能,增进晶报组织绩效的持续改善,特制定本措施
本措施也是员工晋升、轮岗及教育培训等其他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根据
考核原则本管理措施遵照“各尽所能,按绩分派”、“业绩优先、兼顾公平”、“重视质量、稳定数量”的原则
考查对象本管理措施合用于对晶报正式在编的编采与职能人员的工作业绩评估,不包含对应部门主任
编采人员是指晶报编辑部的编辑、记者、评论员、美编、校对、热线员
其中,记者包括文字记者、摄影记者、编译
职能人员指战略研究部、业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办公室部门的所有员工
考核主体实行主管上级考核制度,即所有编采与职能人员都由部门主任进行考核
分管编委对考核成果申诉进行最终审核
考核周期对编采人员实行每日考核、月度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措施,以工作日为周期进行每日考核,以自然月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核,以财务年度为周期进行年度考核
对职能人员实行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措施,以自然月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核,以财务年度为周期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成果使用每日考核的成果重要运用于工作指导和绩效的持续改善;月度考核成果用于绩效鼓励和月度薪酬的发放,根据员工任务完毕状况发放绩效工资;年度考核成果用于年终奖金的发放、专业岗位晋级、人员淘汰、下年度工作参照
第二章绩效考核管理组织第七条
编委会编委会是员工绩效考核的领导管理机构,其职责为:1
审核编辑部员工绩效考核有关管理制度,议定同意后实行;2
处理员工绩效考核工作中出现的多种特殊问题;3
监督员工绩效考核过程
主管编委主管编委代表编委会行使绩效考核监督权力,其职责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