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单位编码构造( 共10位)1-4 位为单位属地行政区划代码第 5 位 为 市经 济 区 划 代码第 6 位 为 企业 经 济 类 型编码7-10 位为次序编号一、经营单位、收货单位/发货单位、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㈠经营单位是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协议的中国境内企业、单位或个人。因此,没有进出口权的或境外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不能作为经营单位填报,即所谓“两不填”。经营单位栏目的填报严格规定“双填”即不仅要填报经营单位的中文名称,并且还要填报其企业代码。例:辽宁抚顺锅炉厂有限责任企业进口不锈钢管一批,经营单位栏目应填报:“辽宁抚顺锅炉厂有限责任企业210491××××”。因此对经营单位代码构造要有所理解,见下示意图:由于在平常的报关单填制中,要根据经营单位编码的第 5 位、第 6 位来判断企业所属的经济区域与企业的经济类型,因此对经营单位编码的第 5 位、第 6 位的含义要作为常识掌握,见下表:⒈ 经营单位栏目详细填报规定:代码第 5 位市经济区划代码含义1经济特区2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保税区5出口加工区7保税物流园区9其他代码第 6 位进出口企业经济类型代码含义1有进出口权的国有企业2中外合作3中外合资4外商独资企业5有进出口权的集体企业6有进出口权的私营企业7有进出口权的个体工商户8没有进出口权的报关企业9其他⑴ 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包括获得临时进出口的其他单位)自营进出口的,经营单位栏目填报自己企业的中文名称及企业代码。⑵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进出口的:(7 种代理状况,见下表:)A(委托者)→B(代理者)经营单位栏目填报1 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权企业代理进出口的B(即外贸代理企业)“双填”2 进出口企业之间互相代理进出口的3 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进口除投资设备、物品外一般进出口商品的4 协议的签订者和执行者不是同一企业的B(即外贸执行企业)“双填”5 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内资)委托外贸企业代理进出口业务,并委托其进出口报关的A(这种状况下,海关视 B 企业为报关企业)“双填”6 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A(即外商投资企业,并在“备注”栏:“委托 XX 进出口企业进口”)“双填”7 境内外贸企业委托境外企业代理进出口的A(即境内企业)“双填”⒉ 经营单位栏目填报应掌握的技能⑴ 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由于外商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