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务 工 作 制 度一、为深入推进指挥部各部门政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工作质量和行政效能,根据省交通厅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定合用于指挥部内部各部门、总监办、各驻地监理办和项目经理部。三、各单位要认真根据法律法规行使职责和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发明性地做好工作;要精简会议,减少文献数量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要互相协调,积极配合,认真贯彻贯彻指挥部的各项工作布署。四、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指挥部政令畅通;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按客观规律办事;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勤奋工作、重视质量、讲究效率;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清正廉洁、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公文处理实行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全线各单位的公文处理程序,实现文献收发存档的原则化、统一化管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措施>实行细则》及《黑龙江省交通厅公文处理实行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黑龙江省国道 G111 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公文处理实行细则》(如下简称《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合用于指挥部内部各部门、总监办、各驻地监理办和项目经理部。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互相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精确、安全。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保证国家秘密的安全。第六条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遵守本《细则》的规定。第七条 指挥部办公室和总监办、各驻地监理办、各项目经理部的综合办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同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总监办、各驻地监理办、各项目经理部公文处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第八条 指挥部办公室和总监办、各驻地监理办、各项目经理部的综合办应当设置文秘岗位,配置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第二章 公文种类第九条 公文的种类重要有:(一)决定合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合适的决定事项。(二)通告合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三)告知合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从属单位的公文;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