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 8 月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职工公告 -8-12 为补充工作人员,宝安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职工 125 名,详细职位参见《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工职位表》(见附件 1,如下简称《招考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规定(一) 招考对象
市外户籍应届毕业生,市外户籍毕业的留学生,、毕业的深圳生源(包含深圳院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规定条件的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规定
对招考范围的规定: 户籍规定为“市内外”的职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规定为“市内”的职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但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国家全日制一般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的毕业生; (3)7 月 31 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规定: (1)学历必须与职位规定相符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规定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规定的职位
如:学历规定为“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不能报考;学历规定为“本科及以上”,则本科、硕士学历均可报考; (2)职位规定为通过全日制一般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规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一致
专业与否相符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硕士专业目录》(附件 2);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如职位规定学历为“硕士”,专业为“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