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考试第 8 讲(讲义): 保税货物 1第三节 保税货物 一、概述 (一)概念和分类1、概念:经海关同意,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从四个方面来理解。(1)经海关同意 (2)未缴纳税费 (3)受海关监管 (4)应复运出境 2、分类★(两分法):(1)储存类保税货物;(2)加工装配类保税货物(也叫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三分法):(1)储存类保税货物:(2)加工贸易保税货物、(3)区域保税货物★(两分法):(1)储存类保税货物、(2)加工装配类保税货物(1)、储存类保税货物又分为两种形式:①、储存后复运出境的保税货物(2 种状况)a、 国际转运货物 境外厂商运入我国境内暂存后再运往其他国家或者复运回国的货物,也属于保税货物的范围b、供应国际运送工具的货物 ②、储存后进入国内市场的保税货物(2 种)a、 进口寄售用于维修外国商品的零配件假如用于保修期内维修,可以免税,假如用于保修期外维修,则要征税。不包括进口耐用消费品。b、存入保税仓库的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2)、加工装配类保税货物:简称“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用于进行加工装配的进口零备件、元器件、包装材料、辅助材。 有五种形式:①、来料加工:境外厂商提供原材料,委托境内工厂加工,产品由外方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这种方式,我方是不用占用资金的。A(国外的厂商)——我国的企业 B——A(国外的厂商) ②、进料加工:境内企业付汇从境外购置原材料,完毕加工,成品销往境外。进料加工一般是从国外购进原料,加工生产出成品再销往国外。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共同点和区别: ※共同点:是 “两头在外”,即原料来自国外,成品又销往国外。 ※区别:(1)来料加工在加工过程中均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原料运进和成品运出属于同一笔交易,原料供应者即是成品接受者,是以商品为载体的劳务出口;(2)而在进料加工中,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是两笔不一样的交易,均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原料供应者和成品购置者之间也没有必然的联络。A(国外的厂商)——我国的企业 B——C、D、E(国外的其他厂商)(3)在来料加工中,我方不承担销售风险,不负盈亏,只收取工缴费;而在进料加工中,我方是赚取从原料到成品的附加价值,要自筹资金、自寻销路、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③、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协议: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的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统称为外商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