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各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合同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同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注册地址 第四条企业名称 本企业名称为:第五条注册地址 本企业注册地址为:第三章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第六条 合伙目的 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第七条合伙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八条经营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第四章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出资期限 第九条合伙人的名字、名称、住所和相关资料如下表:类型姓名和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第十条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 10.1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如下表所示:姓名和名称出资方式出资数额缴付期限认缴比例劳务非货币货币10。2 出资额的缴付期限: 10。2。1 首期缴付时间:年月日,按认缴额的%缴付; 10。2。2 第二次缴付时间:年月日,按认缴额的%缴付; 10.2。3 第三次缴付时间:年月日,按认缴额的%缴付;(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10。2。4 上述各次缴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缴资通知书,各合伙人应当再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将当期出资足额缴付至本企业指定帐户。 10。2。5 最晚缴付期限:各合伙人收到执行事务合伙人依 10。2。4条规定发出的缴资通知书后三个月的最后一天为最晚缴付期限。 10。3 认缴出资额的增加和减少: 10.3.1 本合伙企业设立的第个财政年度后,如 10。2 条约定的出资缴付条件未成就,本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将通过决议并修改本协议,减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解除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