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流程一、公司终止的原因股东会决议解散,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涉及文书《股东会决议公司解散》根据《公司法》一百八十条(2),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二、清算组成立和备案、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三〉、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须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所在的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涉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四>、备案前需要到工商局领取备案登记表格如《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
〈五〉、办理备案登记需提交的材料① 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②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③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
④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意事项:1、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申请清算组成员备案适用本法律规范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不适用本法律规范
2、《公司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
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