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甲方(承租方)黑龙江农垦建工路桥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乙方(出租方)签定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安全运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一、 租赁机械设备的基本情况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台数出厂日期技术状况二、租赁条件1、机械作业能力(吨位、斗容或发动机功率等):2、租赁用途:3、使用地点:4、进场时间: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三、租赁合同期限甲方向乙方租赁机械设备,合同期限按日历天数从年月日起至工程结束。四、租赁费用结算方式及其他约定1、租赁费根据实际开工日期和停工日期,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2、机械每月租赁费元整(每月按 30 天计)。甲方实际使用时间不足 1 个月的,按日历天数以元/日计租赁费。3、租赁费结算:乙方根据甲方签发的机械设备结算单为结算凭证;乙方必须在收到结算单 15 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税率 %),待甲方向税务部门验证合格后支付相关款项。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发票,则不能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租赁费正常按月结算,但因业主拨款不及时,造成租赁费延期支付,租赁方不得停机,以免影响施工.4、机械进场后至正式开工前不计租金。5、因天气原因不能施工连续 3 天以上或月累计 10 天以上,停机期间每天按租赁价格的 50%计租赁费。6、因业主原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长期停工,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停机,停机期间不计租金,乙方可选择待工或退场。7、每次支付时,乙方应提供等额发票,假如不能提供发票,甲方暂扣结算金额的 10%作为发票保证金,全部租金结算支付前,乙方应提供全部结算金额的发票,如不能足额提供,甲方按未提供发票金额的 10%预留作为保证金,待乙方提供足额发票时一并结清。8、租赁机械设备的进场调遣费由甲方承担。9、机械设备操作手由乙方委派,工资等费用由乙方负责。,10、按月租赁的机械设备的主燃料费用(主油)由甲方负责,该机械设备耗油量应小于 kg/h, 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再次核定该机械设备的油耗量,假如乙方机械设备在使用时油耗超出核定油耗,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费用。 五、 机械设备进场检验1、乙方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前,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检验,并填写《机械设备检查验收记录》(见附表),双方共同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投入使用。2、有安全许可要求的机械设备,乙方应提供设备出厂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