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赵家垭一级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劳务分包达成如下协议,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赵家垭一级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慈利县朝阳乡金龙村(距县城 50 公里)三、工程内容:完成现有需改造机电设备的拆除(含运出洞外)以及 4 台水轮发电机组(1#机组大修)、3 台进水闸阀、油水气系统、自动化系统(配合主机改造)、高压开关柜、升压站设备、直流系统的安装及电缆敷设,主机电气设备试验调试及试运行等所有工作(详见安装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价款及工程结算:乙方的报价是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部分设计图纸进行的报价,合同总价为: ,该总价包括完成工程施工内容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转运费、消耗性材料费施工管理费、生活费、安全措施费、工程保险费以及建安税金等所有费用。工程结算以施工图工程量为基础,根据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五、工程工期及进度:1、根据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 2024 年 8 月 10 日前进场施工,2024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电站所有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2、在乙方安装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乙方不能向甲方索赔任何费用,但工期可考虑顺延。3、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总体安排,主机安装考虑分两阶段进行,保证一台机组开机发电运行. 六、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乙方人员进场并提供相应保险凭证后,甲方按合同总价的 10%支付工程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按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经总承包方报量支付后按 95%给乙方支付,余下 5%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3、乙方在结算过程中承担“工程总价款×10%”的建安税,建安税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代扣代缴。七、双方责任: 甲方: 1、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并组织乙方现场技术交底。 2、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及生产、生活场地。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乙方: 1、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规程、法律规范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若出现责任事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签订合同后,在 7 天内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