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 委工商管理分院浙财院东团〔〕31 号有关组织开展“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告知各分院:为培养我院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争创一流的精神,引导大学生崇尚科学、探索创业,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才的热情,深入提高学生自主创新水平,增强创业技能,为建设整体办学水平居于浙江省独立学院前列、社会声誉较高的教学型大学和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做出奉献
学院将于 9 月至 2 月举行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同步将该项赛事作为浙江省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校内预选赛,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竞赛主题挑战放飞但愿 创业点燃梦想二、组织机构主办:共青团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委员会承接:工商管理分院三、参赛资格和规定(一)参赛资格
凡 2012 年 7 月 1 日前正式注册我院在校全日制一般本科生均可申报参赛
(二)参赛规定
竞赛规定参赛者根据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团体,提供一种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服务(项目来源包括:已在进行创业的项目;参赛团体组员参与的发明发明、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发明或专利技术,引用其产品;或是一项也许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方向),并围绕这一产品或服务完毕一份详细、完整、深入的商业计划,以吸引风险投资,并投入实际运作,详细规定如下:1、竞赛以创业计划团体形式参赛
竞赛规定参赛者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置科学、人员构造合理的创业计划团体(包括团体项目负责人、技术(服务)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营销人员等),并以团体的形式参赛
目前参赛团体的提议人数为 4-7 人,鼓励跨分院、专业组队参赛(一般状况下由团体项目负责人所在分院作为申报单位,团体组员也可通过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
2、参赛团体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行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毕一份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