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推举文本)杭 州 市 房 产 管 理 局制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为法律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建设部令第 110 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141 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并取得 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施工场地点:区路(小区)幢号(单元)室
3.住房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 工程期限天,从年月日开工, 至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1.总价款: (大写)元(其中: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税金( %)元)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 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实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