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4 编号:002松木桩生态驳坎报验申请表工程名称:高速七都进城口整治工程(纬一路 3 米防护绿带)致: 浙江公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公司): 我单位已完成了 K1+ 30 0~K1+680 米北侧松木桩生态驳坎 工作,现上报该请予以审查和验收.附件:1、木桩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本表一式三份,经监理单位审批后,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城建档案馆各存一份. 园林工程用表木桩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年月日工程名称高速七都进城口整治工程(纬一路 3 米防护绿带)施工单位温州市宏顺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单位工程名称驳坎分部工程名称松木桩生态驳坎分项工程名称松木桩验收部位K1+300~K1+680 米北侧工程数量项目经理陈学雨技术负责人蓝道民制表人施工负责人俞快质量检验员汪凯交方班组接方班组检验日期验收法律规范及图号施工与质量验收法律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结果/实测点偏差值或实测值监理单位验收记录12345678应测点数合格点数合格率(%)主控项目1 木桩的种类、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符合设计要求2 沉入后的木桩桩身不得有劈裂现象沉入木桩均无劈裂现象3 桩径、桩长.不小于设计符合设计要求4 其他一般项目1允许偏差基础桩位 外缘桩(mm)d/42中间桩(mm)d/23驳坎桩位 桩与基础边线或中线间距(mm)≤5030403050506050505050404桩间距(mm))≤280250 200 210 280 250 260 260 300 260 280 2705桩顶标高(mm)±10060-80—110—20 80+6090 —50 5560 —706桩垂直度(mm)1%L3040504040204040604030平均合格率(%)90.9施工单位检查意见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法律规范规定要求。质检员签名: 年 月 日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签名:年 月 日工程名称高速七都进城口整治工程(纬一路 3米防护绿带)施工单位温州市宏顺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隐检项目松木桩生态驳坎隐检部位K1+300~K1+680 米北侧隐蔽工程简图: 单位:mm验收意见经检查木桩无超沉无超高,轴线顺直无偏位,无脱榫、前倾现象。验收合格。处理情况施工单位质检员施工员监理(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