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项 目 制 管 理 办 法为 了 加 强 公 司 的 项 目 管 理,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和 降 低成 本 , 充 分 调 动 员 工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 确 保 公 司 完 成各 阶 段 的 经 营 目 标 , 公 司 拟 决 定 对 公 司 承 担 的 面 对 市场 技 术 开 发 服 务 项 目 实 行 动 态 项 目 经 理 负 责 制 管 理,特 制 定 本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一 、 项 目 小 组公 司 针 对 面 对 市 场 的 技 术 开 发 与 服 务 项 目 均 设 立临 时 项 目 小 组 , 作 为 该 项 目 实 施 与 咨 询 机 构 , 负 责 该项 目 的 需 求 分 析 与 策 划 、 设 计 开 发 与 测 试
项 目 组成 员 由 需 求 部 门 和 技 术 部 共 同 确 定 人 选 , 重 大 项 目 的人 选 由 公 司 总 经 理 ( 或 副 总 经 理 ) 协 商 决 定
临 时 项目 小 组 设 项 目 经 理 一 人 , 其 他 为 组 员
项 目 小 组 可独 立 组 织 与 该 项 目 相 关 的 工 作 例 会 和 业 务 研 讨 会
二 、 项 目 经 理 及 其 主 要 职 权项 目 经 理 作 为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的 岗 位 负 责 人 , 原则 上 由 项 目 承 揽 者 担 任 , 如 属 公 司 指 定 项 目 , 则 由公 司 或 部 门 经 理 指 定 , 部 门 经 理 进 行 工 作 考 评
项 目 经 理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1
负 责 新 项 目 的 调 研 , 提 出 项 目 可 行 性 建 议 , 客户 公 关 与 进 展 客 户 , 负 责 客 户 关 系 的 协 调 , 拟 订 用户 需 求 说 明 书 并 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