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法律规范本公司同仁离职管理等相关事项,特制订本办法,以作为遵循依据
2 范围:本公司全体同仁之离职相关作业
3 职责:3
1 离职管理均由人资部门负责
2 离职确定与核准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
4 作业内容:4
1 离职类型:4
1 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作开除处理
2 除名:员工离职必须办理离职手续
对未提出离职申请或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其损失金额由个人承担;公司将有权追究其个人责任
2 辞退:有以下情形时,公司可书面通知辞退员工:A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B 在非试用期内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
C 在劳动合同期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D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E 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3 退休: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公司与该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4 辞职: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需要提前 3 天,非试用期内员工需要提前 30 天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辞职申请,在没有得到批准前须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
5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未就续签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的,员工应按公司规定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工作交接、公物交接及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6 协商解除: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
2 离职手续:4
1 员工离职须提交书面《员工离职审批表》,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如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人力资源部可代为办理,该员工做除名处理
2 《员工离职审批表》经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和员工所在部门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3 离职当日人力资源部需持《员工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