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办法1 目的:为法律规范本公司同仁出勤、休假等相关事项,特制订本办法,以作为遵循依据。2 范围:本公司全体同仁之出勤、休假等相关作业。 3 职责:3.1 工作时间、考勤及差假管理均由人资部门负责。3.2 差假之确定与核准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 4 作业内容:4。1 工作时间:4。1.1 公司依据国家法规规定各类员工工作、休息、休假时间。本公司管理类、技术类、运营类、行政类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休息,另外有一天机动调休假期;营销类、客服类人员实行调休制度,每月假期 5 天;在此基础上同时执行国家公众休假制度。公司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上班签到时间需提前 5 分钟,即早上 08:25 签到,中午13:55 签到.4。1.2 由于停电、停水、自然灾害或法律规定不可抗力的因素,以及因公司业务需要,公司可适时改变工作时间。届时以公司书面通知为准.4.2 员工考勤法律规范:4。2.1 本公司所有人员均须采纳签到考勤。采纳打卡签到考勤与照片签到互补的方式进行管理。每月 3 日前各部门根据打卡记录、核决的考勤单、考勤照片等考勤资料汇总部门考勤表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核算薪资.员工对考勤结果有异议的,应于每月 5 日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异议,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员工未按本办法规定提出异议的,视为员工认可考勤结果。4。2.2 员工超过签到时间15分钟(含)以内签到者为迟到,超过签到时间15分钟(不含)以上签到者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下班时间提早5分钟(含)以内签到者为早退,超过5分钟(不含)以上提早签到者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单个自然月迟到一次可豁免。若有第二次迟到,对第一次迟到予以追罚10元(管理人员翻倍),同时对第二次迟到将处以罚金罚金翻倍;多次迟到者按次数翻倍处罚(管理人员再翻倍).例如:第三次的罚金为10*2*2=40元,管理人员80元;第四次的罚金为10*2*2*2=80元,管理人员160元;依次类推。所有罚金并入员工活动基金。每个自然月超过3次(含)迟到或早退将公开批判,超过4次(含)迟到或早退冠名“迟到大王”,超过5次(含)迟到或早退冠名“迟到天王”,以上惩处均将在公司公告栏发布;每个自然月迟到或早退超过6次(含)以上公司将有权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解除劳动合同。4。2。3 员工因故未签到,需提交核准的《因故未签到补抵申请单》,此种情形每个自然月只限一次(一个班次漏签视为一次漏签).超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