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建框架方案国家体育总局已核准我院创建青少年俱乐部
为法律规范项目操作和资金管理,根据《关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民民[2024]58 号文件)结合我院已基本具备体育产业化启动运作的实际,拟成立经济独立核算的股份制实体
方案如下:1、名称、性质名称:拟定“某(学院)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性质:开展非营利性体育活动的股份制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该实体与学院经济独立,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进展,并依法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根据文件要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必须具备法人条件,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省属单位举办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由省体育局负责审批和业务管理,同级民政部门负责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
2、组织机构俱乐部最高权利机构是董事会,监督机构为监事会,必须有体育行政及学院财务等部门人员在内执行机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经理必须入股)
俱乐部日常管理机构为俱乐部委员会,负责俱乐部日常事务活动组织
委员会成员由全体会员大会推举,经俱乐部董事会批准产生
委员会由以下人员构成:秘书长一人,秘书长助理一人,竞赛部长一人,,后勤部长一人,各俱乐部部长等人
委员会所有成员的任期均为 3 年
委员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委员会会议,对于多次无故不参加会议或未很好地履行其职责的委员会成员,委员会有权提请俱乐部董事会讨论并通过全体会员大会批准取消其委员会成员资格
委员会中如出现人员空缺的情况,由委员会提出人选,由全体会员大会以简单多数方式表决通过,并交俱乐部董事会批准
委员会会议召开时不应少于 3 人,表决以简单多数的方式进行
委员会成员的职责范围: 秘书长: 俱乐部最高权威负责建立并维护俱乐部会员档案,俱乐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主持全体会员大会和委员会的会议
秘书长拥有一票的表决权,当委员会的表决票数相同时,拥有一票决定权